石柱县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净美责任田制”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目前,石柱县共有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6个、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个、市级美丽庭院522个,2300余户农户靠良好人居环境吃上“旅游饭”,人居环境群众满意度连续3年逐步提升。
一是探索精准分类模式,推动治理更实效。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1个乡镇(街道)为试点乡镇,综合区位、人口、工作量等因素,累计划分四类责任田49个,分类施行12小时常态保洁及巡查、8小时常态保洁及巡查、每周不低于3次定期清扫和巡查、每周不低于1次定期清扫和巡查的“12+8+3+1”保洁机制。全面推行“一岗制”,设立“净美责任员”岗位,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秩序管控、公厕管理、污水处置、危(旧)房改造、庭院管护等六大综合整治行动,配套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各类治理问题一岗承担。常态配优“三大员”,探索“责任员+责任长+监督员”单元自治模式,按照就近、适岗、公开的原则,全面凝聚共建共管合力,提高单元自治水平。
二是打造协调联动平台,推动治理更高效。重点事项“县领导挂帅办”,制定《石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改革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明确由县领导“挂帅”统筹重大事项。建立“每月调度、季度排位、综合评价”例会制度。多跨事项“部门协同办”,建立部门协同办理机制,设立“县人居环境综合改革总班+6大工作专班”。一般事项“乡镇主动办”,依托基层治理“一中心四版块一网格”平台,将“净美责任田”“净美责任员”的区域、人员、编号等相关信息纳入数据库,实行数字化管理。今年以来,完成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实时调度290次、紧急调度55次,任务办结率达100%。
三是完善重点保障机制,推动治理更长效。探索“示范经费+基础经费+激励经费”三类经费保障机制,全过程支持乡镇(街道)改革启动、过程推进、试点考核等。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奖勤罚懒”“激励创先”考核激励机制,并按照各乡镇治理考核实绩分级兑现考核激励补助资金,考核位列最低档次的削减下一年工作经费。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围绕“干群共建、党群共管、效益共享”思路,加强“线上+线下”举措联动,在石柱报、石柱网开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栏,线下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积分制”、“人居环境红黑榜”等普适性、长效性机制。2023年,累计发动3900余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整治责任田垃圾、规范乱堆乱放34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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