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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镇获评浙江省园林城镇,台州市唯一!

作者: 时间:2023-3-21 阅读次数:1428

日前,2022年度浙江省园林城镇评审结果公布,街头镇获评浙江省园林城镇,是本次台州市唯一获评的城镇。

街头镇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西部,镇域面积144.89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44平方公里、下辖村29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91万。街头镇立镇1500余年,历史悠久,人文底蕴丰厚,早在宋代已是商贾云集之地。近年来,街头镇先后创成国家级生态镇、中国最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省森林城镇、省低碳乡镇试点单位、省4A级景区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乡镇、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省农家乐特色乡镇等。

近年来,街头镇始终按照省市县创建园林城镇总体要求,以建设“和合街头,生态家园”为目标,打造绿色文明幸福小镇为载体,充分发挥自然优势,大力推进公共绿地建设,形成公园为“点”、道路(河道)等林带林网为“线”、房前屋后空地绿化为“面”的休闲式园林。截至目前,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8%、绿化覆盖率3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5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85.8%、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1.4%,河流绿化普及率87.4%。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街头力度

成立创园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各办公室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两代表一委员组建“和合顾问团”联动巡回检查督办。投入365多万元,着力打造全域绿化格局。谋划出台《街头镇创建省级园林城镇实施方案》,创园工作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联系领导包片联村、工作片包村包抓、督查员包干督促。镇纪委办、督查室、创园办建立现场督办、限期整改、曝光、通报、约谈、问责问效、警示训诫等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机制。

完善绿地建设,提升街头风貌

聚焦公共绿地建设,提升恐龙地质公园、水库公园、古街入口公园等多个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5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4%。开展以“增绿、增花、增香、增色”公园绿地绿化品位建设。通过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拆旧建绿、拆违还绿,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具有文化内涵的居住区绿地和小游园。

开展“四边三化”和“美丽公路”绿化行动,先后完成62省道、桐街线、平街线沿线两侧土地租用和绿化工作,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堤防、骨干道路等宜林地段补绿增绿,绿化率达85.8%以上。

结合水环境整治和滨河公园建设,提升杨家溪、雷马溪两侧绿化林带,实现“林水相依、林水相连”。张家桐、后岸、九遮等村居因地制宜建设田园式生态公园,新建后岸村、山头下等村小公园。在森林城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建成市级以上园林村庄(含绿化示范村)3个,完成村庄绿化100亩,且有33.3%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园林村庄(含绿化示范村)标准。后岸、山头下、金满坑等村发展林木种苗、黄茶等特色生态产业10公顷。

强化绿地管理,规范保护模式

紧紧围绕建设园林田园式生态家园,打造绿色文明幸福小镇和“和合街头,生态家园”目标,确定“一廊穿城、双轴延展、多点开花”总体布局思路,“一廊”即杨家溪、雷马溪、始丰溪三条主要水系共同形成的生态滨水休闲绿廊,“双轴”即嘉图街商贸风情景观轴以及桐街线夹道迎宾景观轴,“多点”即散步在镇区内的多个社区公园、休闲公园等组成的重要景观节点。

实施分区域管理,镇城范围的公共绿地引入市场化养护机制;村居道路、河道等区域的绿化护绿工作由镇村两级绿化养护队伍负责,实行全天制巡查;村民房前屋后的绿地,实行“三包”责任制,形成群众“自栽、自理、自护”氛围。依托省委党校、省开放大学结对优势,专门开设园林专业班,开展绿化养护、修剪、防病治病等专业技能培训力。目前,全镇已建立村级16人、镇级6人的镇专业绿化养护队伍。

深化宣传带动,培育环境队伍

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世界环境日”、“3·12植树节”等重要节日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倡导生态道德,传播生态知识,使广大公民自觉地承担更多的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

借助田园式生态公园、城镇公园绿地、恐龙地质公园、前山公园和学校实践基地等,建立生态道德教育和科普知识教育基地,积极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园林生态文化体系。比如设立校外社会实践基础,开设现实版的“开心农场”,探索田园式教育模式;同时设立气象站,供学生观察实践。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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