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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发布

作者: 时间:2023-1-4 阅读次数:2197

近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通知。《导则》提出以下目标愿景:

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和公园城市建设有关要求有机融合,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生态空间系统更加完善,宜居宜业魅力充分彰显,基本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超大型美丽城市。

至2025年,公园与城市更加开放融合,公园城市治理取得突破,生态价值转换效益明显。公园数量从406座增加到1000座以上,森林覆盖率从18.49%提升到19.5%,市域绿道总长度达2000公里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综合物种指数达到0.6,除动物园、植物园等专类园以及古典园林外的公园原则上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开放度明显提升,创建一批公园城市示范区域。

至2035年,公园城市基本建成,城市有机更新,公园最宜休憩,优美环境人人享有,生态价值高效转换,生态效益充分彰显。生态空间占比达到6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市域骨干绿道长度达到2000公里左右。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全面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全时段开放率达到50%,市民对城市绿色开放空间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的工作目标包括:

(1)明确公园城市规划与建设标准。以开放共享、功能融合、空间提质为导向,明确各级公园和城区、街区、社区、校区、产业园区以及乡村郊野地区内各类绿色开放空间的规划与建设标准。

(2)指导各类城乡区域的建设实施。确定城区、街区、社区、校区、产业园区以及乡村郊野地区等各类城乡区域中的公园城市建设关键指标与相关创建要求,指导建设实施。

(3)推动各类绿色开放空间的共建共享与运营维护。充分调动市民以及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参与到各类绿色开放空间建设中,围绕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方面,推动城乡空间的共建共治共享。

《导则》指出,上海市将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全域绿色开放空间建设为基础,以全面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为目标,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维等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阶段,以“公园+”和“+公园”为主要抓手,促进城市各类空间的开放、共享、提质,强化“公园”与“城市”的无界融合。

"公园+"——推进全域融合的公园建设

“公园+”,是以全域绿色开放空间为主体,体现城市、乡村各级公园的差异化,强化多层次、一体化的体系建设,融入各类城市功能,满足市民的多元休闲需求,结合生态化、智慧化、开放化的空间特色,推动“公园”的整体品质提升。

"+公园 "——完善绿色开放的城市空间

“+公园”,是以城市街区、社区、校区、产业园区以及乡村郊野地区为主体,体现各类城市区域的特色,通过一体化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推动城市绿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地块边界线等各种城市空间管理边界的内外融合,推动全年龄友好、全时段开放、全季节宜人的场景营造,建设形成公园中的街区、社区、校区、园区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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