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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

作者: 郑军,杨晓琴,胡睿,田欣灵 时间:2024-4-10 阅读次数:1819

资产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行为,核心是通过对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来实现资产的价值增值和满足特定的目标。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是对园林绿化综合性的管理行为,核心是通过对园林绿化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来实现对园林绿化资产的价值增值和满足特定的目标。

健全园林绿化资产管理体系是权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使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更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同时也是促进我市园林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再提升。本次研究从现状出发,从城市园林绿化资产基础资料体系、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评估体系和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模式三个方面梳理了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摸清城市园林绿化资产底数、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的试点和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模式。

2012年,国家相关部委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正式将植物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2020年,国家又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再次重申了城市园林资产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属性。但园林绿化资产拥有与传统资产不同的特点,除了一般资产共有的获利性、变现性、占有性和可比性外,它也具有生物资产的生命性、阶段生长性、个体差异性和自然增值性。因此,如何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从实物管理提升至资产管理,如何体现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的服务价值和生态价值,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减少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给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1 / 研究目的及意义

1.1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有利于夯实的绿化资产价值信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建设以及城市园林的增质提效,城市绿地中的植物数量大,其绿化资产价值规模甚至达到上亿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将弥补了固定资产管理中的绿化资产价值信息,提高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一致性,有利于科学核定园林绿化资产自然生长带来的增值价值、生态功能价值、公共服务价值和历史人文价值。

1.2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的管理可提高园林植物管理的整体水平。

植物作为有生命的固定资产,需要通过不间断的养护管理保证其健康生长,才能发挥其观赏和生态价值。植物纳入资产管理,可以明确绿化资产价值,植物的非正常损失需要索赔时有据可依,可提高养护单位对植物类资产价值的认识,从而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减少植物损失,充分发挥城市植物生态及景观价值,直接提高园林植物管理的整体水平。

1.3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的管理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过程中,植物难免会出现移植、死亡等,如果植物没有作为资产管理入账,也就没有植物价值的原始记录,移栽植物、死亡植物的价值就无据可查、无据可依,去向难以掌握,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 / 研究范围及方法

2.1 研究范围

本研究的研究范围为我市城市园林公共绿地,主要包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及防护绿地。

研究对象为我市城市园林公共绿地中的生物资产部分。重点关注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多年生植物(主要为乔木)、古树名木、造型植物如盆景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2.2 研究方法

主要通过查阅文献、现状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调查现状进行数据分析、归纳,剖析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的针对性关键路径,并提炼具体要素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表1 调查问卷汇总表

园林植物受到人为损害时的定损依据分数比例
为树木购买公众责任险836.4 %
按照植物栽植时的综合单价29.1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苗木指导价522.7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0〕125号1254.5 %
由市场化维护公司负责恢复,工程价格有市场化维护公司与肇事人协商确定14.5 %
价格不固定,当季市场苗木采购价14.5 %
《重庆市鹅岭公园部分植物价值鉴定评估咨询报告》、《渝中区行道树及造型树桩测量汇总报告及评估明细表》14.5 %
根据损害植物的规格、密度等进行工程造价定损14.5 %
合计22100%



3 / 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现状及问题

3.1 管理现状

3.1.1市属公园、苗木基地植物的资产管理

部分公园已将园内部分植物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按历史价值录入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如南山植物园在资产分类上将单价>1000元植物,全部纳入了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

3.1.2市属公园、苗木基地植物的资产管理

部分公园已将园内部分植物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按历史价值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如南山植物园在资产分类上将单价>1000元植物,纳入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

3.1.3 区县城市园林公共绿地树木的资产管理

对全市区县开展问卷调查(22份),结果显示所有区县未将公共绿地内的树木纳入资产管理。有部分区县为行道树等树木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如渝中区已率先完成117条街道范围内的行道树、绿地内大树和造型树桩的价格评估。

3.1.4全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管理

我市古树名木的家底清晰。结合第五次城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我市有力有效地推进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现了古树名木的“一树一码”。

3.1.5城市园林绿化指导价格与补偿费管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苗木指导价格》按照季度出版,该价格信息包含80种乔木类、60种花灌木类、8种棕榈类和20种地被类园林绿化植被的指导价格。2020年我市颁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对占用(临时占用)、移植(砍伐)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的树木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

3.2 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调查后,认为我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总体上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在执行,并且是规范有序的。有政策依据、有行业的技术指导、有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3.2.1城市园林绿化资产基础资料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园林绿化资产的家底还不够清晰。在物种资源的现状调查与数据收集、古树名木的普查等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由于园林绿化资产管理存在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有脱节现象;有的造成基础资料体系不够完善。建设过程中对资产的管理在建立采购、验收、入库、调拨、处置、报废、盘点清查等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不够细,造成有的园林植物类资产实物存在,却没有账务登记;有的园林工程建设后对于后期的园林植物的栽植、补植、移植、销售、消亡处置、养护考核等及时地跟踪备案不够,造成园林植物类有登记而无资产实物存在等。二是数据更新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急速发展,对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而言,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2.2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评估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价值核算过程需完善。目前我市的园林绿化资产一般作为实物管理,未开展价值管理。二是核算方法需进一步健全。现行的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历史价值法、现行市价法、市场价倒算法和重置成本法等。历史价值法易造成园林绿化资产价值信息失真。一般园林植物的评估方法较多采用现行市价法,但对于新、优、特的园林植物较难评估。市场价倒算法由于园林绿化资产的特殊性,致使一些古典园林建筑物资产的珍贵陈列物等资产的价值不能通过市场销售收入来衡量,故剩余价值法并不能合理地反映或者完整地反映绿化资产的价值。重置成本法是指在园林绿化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确定被评估园林绿化资产价值的方法。园林绿化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建造与被评估园林绿化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由于园林绿化资产的特殊性,其重置成本法的具体运用与一般资产相比有较大区别。三是价值评估缺乏时效性。植物生长前期观赏性及发挥的生态效益不断增大,价值也同样增长,后期随着植物进入衰亡期,出现干枝死亡,逐渐枯亡,价值逐渐降低,直至到消亡后核销固定资产。已经过价值评估的园林绿化资产随植物生长阶段的不同实际价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变化,需要对植物的价值提出科学有效的预评估手段。四是植物景观的文化特质难以价值计量。部分园林植物配置实际上已形成很强可持续性、很深文化造诣的艺术作品,密切联系城市人文历史和风土人情等。因此,在对此类具备文化艺术特质的园林绿化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不论是根据合同购置清单进行入账,还是通过后期的资产评估方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均不适应。《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中也指出稀有、珍贵的园林绿化植物,需要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

3.2.3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模式有待健全

城市园林绿化资产因其占比不够大、涉及单位不够多、现有制度提及频度较少等原因,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管理盲点。一是缺乏基于“所有者职责”的顶层设计。园林绿化资产管理需要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管理机制。二是使用部门的内控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使用部门而言,植物资产管理存在价值管理还不够、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有脱节等现象。三是相关管理部门对园林绿化资产的过程监管需还不够强。相关部门对资产价值管理上还不够深入,对植物资产数量、价值核算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全。四是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对资产管理和监督联动性还不够。

4 / 对策及建议

4.1 进一步摸清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资产底数

一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资产调查与监测方法。按照属地原则对园林绿化资产进行清理登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相关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形成完整、科学、规范的数据资料库。二是提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的分类标准。相关的单位牵头组织专业机构,在绿地分类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的分类体系。三是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数字化管理。根据实际构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设置园林绿化资产信息查询系统。四是实现资产数据的动态更新。按不同频率对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大数据平台的内容进行更新。

4.2 推进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的试点

一是依托重点区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试点。率先在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等已划定的永久绿地,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试点。二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方法。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合理并适合绿化资产生命周期的计量、计价核算办法。操作中可采取分类核算和增值核算的综合方式。三是建立园林植物文化艺术价值的评估体系。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具有文化艺术特质的园林绿化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建立园林植物文化艺术价值的评估体系。

四是推行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核算管理。根据植物资产的特殊性,建立入账标准,杜绝无入账标准而不设置“植物资产”的现象。

4.3 进一步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模式

一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加快构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法规编制,将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到《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中。二是制定资产管理视角的植物引入论证。建设或绿化改造需要加强植物类资产的引入论证,科学配置植物组成,使植物类资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三是强化使用部门的单位内控。在主管部门督导下,相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严格的制度,重点规范植物入账、登记核算、繁殖计量、维护保养、处置、清查盘点等流程及管理,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管理部门的过程监管。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等联合制定本地区城市园林绿化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部门预算重点规范绿化资产配置、养护或维护、处置、产权登记、统计报告、监督检查、追责问效等,加大部门联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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