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版湿地保护条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周建梅
时间:2025-12-9
阅读次数:292
近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及部门责任、管理体制、湿地名录、湿地占用征求意见制度、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资源监测、湿地修复、委托执法及法律责任等。
《条例》重点明确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要求,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了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填补了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具体发布机制的空白;根据湖南的具体情况对湿地(含小微湿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作出了具有湖南特色的规定;明确了违法占用省级重要湿地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规定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条例》的修订,是进一步推进湖南湿地保护管理利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湖南湿地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机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主办: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承办:重庆立意园林咨询有限公司
- 学会电话:(023)68801472 63673736 63673738 63892447QQ:944865067
- 地址:重庆菜袁路205号世纪花城A栋3楼
- 渝ICP备11002947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828号

